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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欧盟多晶硅“双反”立案
发布时间:Nov 5, 2012     浏览次数:246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商务部1日发布公告称,决定自11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将本案与720日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调查是今年917日由国内4家多晶硅制造企业代表国内产业发起申请的,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江西赛维、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新能源。太阳能级多晶硅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的生产,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商务部公告显示,上述4家企业在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1月至6月期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均超过50%。今年720日,商务部发起对美国产的进口多晶硅双反、对韩国产的进口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就中国同类产品的情况、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等做审查后,商务部决定对欧盟产多晶硅立案调查。

有光伏企业人士表示,商务部若对欧企业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无疑会对中国本土的多晶硅企业带来利好,市场不会那么剑拔弩张,多晶硅价也可能上扬。但是,中国光伏公司在欧洲被提起双反调查并被裁定倾销税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宏观而言对中国光伏行业的未来发展未必有利。

(来源:第一财经日 2012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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