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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32个审批项目调整 IPO市场化渐进
发布时间:Oct 19, 2012     浏览次数:204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32项涉及证监会行政审批范围,超过国务院取消和调整总数的十分之一,凸显证监会放松管制的力度。32个项目中包括20个取消项目,10个下放项目,2个减少审批部门项目。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保荐代表人注册、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四种情形、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券商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等,期货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注册资本部分事项、变更5%以上股权部分事项、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事项审批一并取消,约占证监会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30%。同时,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进行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也在此次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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