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法规资料库
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资料库
【法规名称】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会协[2010]15号
【颁布日期】2010-02-12
【实施日期】2010-02-12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法规类别】会计相关法规
【税 种】
【地 区】
【点击次数】1837
【全 文】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会协[2010]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深化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进一步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空间,缓解会计师事务所当前存在的过度竞争,不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实现行业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我会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对新业务拓展的必要性、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各方主体责任等进行了阐述。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工作,我会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

   请各地注协组织有关事务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于320日前反馈我会。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信箱:yjfzb@cicpa.org.cn

附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附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年二月十二日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
Baidu
map